更好发挥民企在“新基建”中的作用
“新基建”,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日前成为热门词汇,“新基建”概念股也成为股市投资热点。“新基建”的新主要相对于传统基础设施即“铁公基”,是指发力于科技端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含5G基建、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七大领域,涉及到通信、电力、交通、数字等多个社会民生重点行业。
前不久中央召开会议明确强调,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新基建”其本质是信息化数字化的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可促进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等新型产业投资增长,而且可以带动传统产业的数字化、信息化的转型,这对经济增长与自主创新都将形成长期有力的支持。
当前“新基建”可谓风头正劲。已有25个省市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及“新基建”,其中21个地区表示将推动5G建设与布局等相关工作,并有8个地区明确规划年内计划新建5G基站数量,合计约27.6万个。据广发证券,目前广义“新基建”在基建整体占比约在15%左右,同比显著上升;七大领域“新基建”的年内投资规模可能达到大约1.1万亿元左右。
可以预测,“新基建”有望成为未来经济增长的动力与引擎。
以5G为例,到2025年,5G网络建设投资累计将达到1.2万亿元,将累计带动超过3.5万亿元投资。
目前“新基建”稳投资稳增长无疑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以及经济高质量增长的现阶段,有着重要作用。但经济社会发展不得不面对的一个根本问题即就业与民生,解决就业问题,还得紧抓民企与民间投资问题。因此,吸引民企、民资参与,积极发挥民企在“新基建”中的重要作用,有着重要意义。
与此同时,民企在信息数字与智能等新兴产业也有着自身的优势,新一代民营企业家多产生于这些网络数字信息化产业。对于有着未来经济增长引擎之称的“新基建”,民企可以说大有可为。去年两会就有民营企业家提案,呼吁加大发挥民营企业在新基建中的作用。
如何保障民企在参与“新基建”的合法权益与收益,激发民企参与“新基建”的投资信心,至关重要。
对于政府来说,在政策层面,仍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取消并不断减少阻碍民间投资进入“新基建”的政策障碍,真正降低民资进入门槛,打破“玻璃门”“弹簧门”等现象,在政策上保障民企公平竞争机会;同时,加大对“新基建”等新兴产业政的策激励如减税降费、融资等支持力度。
当前地方债务压力较大,如何激活民资或社会资本成为“新基建”的补充资金来源,笔者认为,确保民资参与的合法权益与预期收益极为重要。也有专家指出,对于“新基建”,可加快推进PPP模式,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基础设施投资公司,积极探索可持续的基建投融资模式。
在项目操作层面,笔者认为,不妨借鉴国企与民企混改成功案例中的典型经验,在“新基建”项目操作中,引进混合所有的公司制,责权利明确,这样也避免项目投资造成巨大的浪费或无人追责。
“新基建”广涉七大领域、多个行业、多个产业链、分工较细,因此,不可能如传统“铁公基”一样,民企较少涉入。事实上激发民企参与“新基建”,也有利于细化各新兴产业的分工,并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利于我国整个产业经济的发展与提升,发挥民企在“新基建”中的重要作用,具有着重要意义。(本报评论员 何翠云)
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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