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最火职位“油水”揭秘:方便曲线进中央
导读: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报前天结束,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三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成为竞争最激烈的岗位,达到2625:1。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报前天结束,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三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成为竞争最激烈的岗位,达到2625:1。政府采购中心是一个什么样的单位?这个职位为何会这么火?
椅子、电脑、汽车,采购中心都负责买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编办《关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的批复》的规定,于2003年1月10日正式成立,是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机构,是经注册的独立事业法人。从机构隶属关系看,是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事业单位。
从职能上看,该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具体来说,该部门负责自行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制定集中采购内部操作规程,负责办理各部门委托采购等事宜。一位熟悉采购中心情况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表示,所有列入固定资产的,桌子、椅子、电脑、汽车,采购中心都负责买。
根据这些职责,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设8个职能处(室):办公室、综合业务处、采购监管处、采购一处、采购二处、采购三处、项目评审处和信息服务处。今年国考最火的岗位就出现在其中的采购三处。
各级政府也设有自己的政府采购中心,但机构隶属关系并不完全一致。比如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行政上挂靠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唯一承担北京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集中采购活动的集中采购机构。
报考门槛不高方便“曲线进中央”
今年国考最火的岗位,是国管局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三处。北京青年报记者比较了近四年的热门职位,发现近四年最热职位均来自“国务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其中有三个职位的机构层级为“中央”级。中公教育专家指出,相较于中央党群机关“除特殊职位外均要求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严格要求,“国务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这一系统中部分职位门槛并不高,且享受公务员同等待遇,对于有心报考“中央级”职位的应届毕业考生来说,“曲线救国”、从其他系统“进门”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通过对比不难发现,近四年最热职位的基层工作经历均不限,其中三个职位政治面貌无要求,专业范围要求也较广,尤其2013年的“不限专业”,吸引了9000多人报考。因此,招录条件的“少设限”和“不设限”,成为了考生竞相报考的原因。像此次的采购三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尽管要求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与往年最热门职位相比,专业范围相对狭窄,但学历要求为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政治面貌不限、工作年限不限,门槛并不高,只要符合专业要求就可报考。
北青报记者也查询了2014年国考职位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也拿出了几个职位招录,但均未“显山露水”。与采购三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相似的职位为采购监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学历要求相同,也限定了专业,不同的是要求具有两年的工作年限,这马上抬高了“门槛”。
知情人称“采购中心有油水”传言不靠谱
由于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政府机关的物资采购,网络上有多个帖子直白地问这些机构有没有“油水”,而下面的一些跟帖纷纷认为“有”。有网友发帖称,采购中心由于负责联系有采购需求的机关和采购企业,直接和钱打交道,因此会有回扣等灰色收入。近年来,也有地方政府部门“天价采购”新闻见诸报道。一位参加今年国考的人士告诉记者,他也听到过这种说法,并因此而考虑过这个岗位。
一位中央层级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长期负责机关事务,熟悉政府采购机关情况,他告诉北青报记者,很多外界的传言并不靠谱,“只是根据自己的想象”。他说政府采购有自己的一套流程和制度,并不是“想买什么买什么”。一方面,政府机关采购的标准定得相对较低,“一般都要求买比较便宜的”,如果要买的商品超过这个标准就无法进行,他认为较低的价格压缩了寻租空间;另一方面,他认为有人凭着对灰色收入的想象报考是想歪了。事实上,采购需要层层审批和签字,“一般的工作人员没签字资格、没审批权,只是负责具体事务,寻租不太可能”,而负责人的行为也会受到相关制度约束和监督。在工资待遇上,据他所知,采购中心的工资和其他机关单位同样级别的岗位一样,“通用的3581,也都差不多”。
事实上,规范政府采购的文件不断出台。2002年全国人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共88条。对政府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合同等进行系统规范。财政部2012年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又下发《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招标投标信息等事项必须公告。各地也出台过多项规范政府采购的文件,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规范,压缩寻租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