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岚皋“民生检察”品牌经验做法

13.01.2016  17:05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简报》第22期转发岚皋县人民检察院打造“民生检察”品牌经验做法。

近年来,该院着力打造“民生检察”品牌,提高服务和保障民生工作水平。一是建机制,梳渠道,服务群众“零距离”。为密切联系群众,该院开展民生检务大厅、民生检察联络站、民生检察联络员三级网格化民生检察工作,疏通监督渠道,开辟案源。仅2015年收集职务犯罪举报线索13件、意见建议113条,举办检察职能和法制宣传讲座28场次,开展重大民生项目检察监督26件,化解民生事务纠纷205件311人次。二是抓办案,促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刑事犯罪,深入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2013年以来,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29人,其中大要案比例为66%,所办案件批捕、起诉准确率为100%,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三是拓职能,强监督,促进行政部门执法规范。把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问题作为重点,每年安排一批行政执法调查项目,开展专题预防调查,监督、支持和纠正行政执法部门严格依法行政。2014年以来,对土管、城建、项目资金管理、森林资源管护、计划生育等8个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进行全面预防调查,查处违法案件2件2人,发出检察建议11件。四是察民情,解民忧,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以刑事和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刑事救助为重点,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近年来,该院共办理刑事和解35人,对30名未成年人罪犯实施帮教,对72名刑事被害人及家属进行了司法救助。

该院坚持民生为本,情系群众,创造了“岚皋检察特色”。 “民生检察”工作做法被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万兴同志批示转发全市检察机关学习,被省政法委《陕西政法》、省检察院《检察工作简报》转发。安康日报、陕西日报、人民日报等媒体先后对岚皋“民生检察”工作进行了报道。该县县委书记周康成评价:“县检察院自觉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了解民意、关切民声,做到了心中有责、履职尽责,切实把工作做在了群众的心坎上。

(作者:岚皋县人民检察院 陈宏佑 编辑:胡安辉)

白河:通过“省AAA级档案室”认证
近日,安康市档案局局长魏顺奇等一行8人,检察
紫阳:“三个强化”夯实工作责任
近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