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西安揭牌

30.12.2016  15:36

  中新网陕西新闻12月29日电 (记者 张一辰)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29日下午在陕西省西安市挂牌,其巡回区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个省区。

  中国最高法第六巡回法庭庭长张述元介绍,根据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巡回法庭主要负责审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以及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

  据了解,中国最高法第六巡回法庭在主审法官配备方面,包括庭长、副庭长在内共12名主审法官。同时,每位主审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成审判团队。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正式开始办公,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建设掀开崭新一页,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新的阶段。

  中国最高法第六巡回法庭在行政管理上,设立综合办公室和诉讼服务中心两个内设机构,前者负责综合行政、司法调研、后勤事务、政工监察等工作,后者负责立案登记、巡回区内来信来访事项。

  随着最高法院第六巡回法庭揭牌,张述元表示,下一步将主要抓好包括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庭,全面加强巡回法庭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做好开庭审案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坚持司法改革,充分发挥巡回法庭改革试验田和排头兵作用;坚持司法公开、信息化驱动,加强与巡回区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等方面的工作。

  据介绍,第六巡回法庭将借鉴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在审判权运行、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司法保障等方面的有益经验,继续实行审判团队扁平化管理,深入推进主审法官负责制。庭长、副庭长将直接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除自己承办案件担任审判长外,不再审核、签发其他主审法官承办案件的裁判文书,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规定。

  周强最后指出,第六巡回法庭所在的西北地区,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个省区,地域辽阔,民族众多,要针对巡回区特点,切实把握案件规律,依法开展审判工作。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人民法院推进司法改革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