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在西安增设巡回法庭 律师分析四大利好
近日,最高法将在重庆、西安、南京、郑州四地增设巡回法庭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那么,最高法在西安设置巡回法庭对当事人、律师、下级法院以及法律界带来什么变化呢?记者采访了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政府及公共事业部律师李耀华,他根据现有报道和规定进行了梳理分析。
六个巡回法庭 覆盖6大片区
此次中央深改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在重庆、西安、南京、郑州增设最高法巡回法庭,算上在深圳、沈阳设立的第一、第二巡回法庭,最高法的巡回法庭将达到6个。
李耀华说,从地域分布看,已经覆盖了东北、华南、中部、华东、西北、西南六大片区。华北区域因离最高院本部(北京)距离较近,暂时未覆盖,当然也不排除山西、山东等省份归入临近的设在郑州的巡回法庭。
西安巡回法庭可能覆盖西北五省
此前设立的第一和第二巡回法庭,覆盖的区域均包括三个省区,如设在深圳的第一巡回法庭,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设在沈阳的第二巡回法庭,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李耀华认为,照此惯例,结合实际片区划分情况,设在西安的巡回法庭的巡回区可能是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和新疆。
巡回法庭都受理哪些案件
2015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审理和办理的案件有明确规定:
(一)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五)刑事申诉案件;
(六)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七)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八)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
(九)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十)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巡回法庭依法办理巡回区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
在西安设巡回法庭 有啥利好
李耀华认为,在西安设置巡回法庭,对当事人而言有四大利好。首先,对于当事人和律师来说,以前需要到北京才能办的申诉、申请再审、重大民商事行政一审案件等,以后在西安的巡回法庭就可以办了,诉讼更加便捷,诉讼成本大幅减少,少跑很多路。
其次,巡回法庭的巡回二字非常重要,巡回法庭离地方法院更近,能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对司法腐败、冤假错案的纠正更加有力。以最高院第二巡回法庭的统计数据看,自2015年2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第二巡回法庭共受理跨省民商事和行政案件249件,其中依法纠错37件。
第三,根据规定,巡回法庭主审法官由最高人民法院从办案能力突出、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中选派。巡回法庭的中立性更强,法官专业水平更高,能更加公正地办理案件,真正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后,巡回法院能在当地有效化解信访难题。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胡云腾庭长今年10月介绍,第二巡回法庭成立之后,一共接待4.6万多人次信访,最多的一个人来了七八十次,比较突出的就是刑事申诉案件。开门第一天来了1000多个老百姓反映问题,现在已降到每天不到100人。虽然仍处高位,但整体走势平稳并且呈下降趋势。
知道一下
巡回法庭制度是指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在辖区设置巡回地点,定期或不定期到巡回地点受理并审判案件的制度。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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