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9月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关于2014年9月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陕商办发〔2014〕56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陕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陕商办发〔2014〕36号),现对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2014年9月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9月份,全省各类监测系统数据总体及时报送率为98.92%,环比下降0.77个百分点,其中:咸阳、渭南、安康市和杨凌示范区总体及时报送率均为100%;全省智能信息泵总体及时报送率为98.4%,环比下降0.8个百分点,其中:铜川、咸阳、汉中、安康、商洛、延安、榆林市和杨凌示范区及时报送率均为100%;各市(区)商务预报电视版、广播版和报纸版等多渠道展示运行良好;全省酒类流通监测系统数据及时报送率为98.18%,环比上升4.54个百分点。
铜川、宝鸡和延安市要加强监测数据督报审核力度;延安和榆林市要加强酒类监测运行分析报送工作;西安、铜川、宝鸡和延安市要提高主站采用数量;耀州区、宜君县、麟游县和富县商务预报考核未达标,请有关市局督促整改。
自7月份我省实行新的监测考核办法以来,安康、咸阳、渭南对市场监测工作常抓不懈,绩效考核排名位居前列;杨凌示范区、商洛、西安、榆林和汉中市成绩稳定;延安市努力改进薄弱环节,进步较快;宝鸡和铜川市有退步。各市(区)要有针对性地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附件:2014年9月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情况
陕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4年10月22日
来源:( 陕西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