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4月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商务厅
关于2015年4月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陕商函〔2015〕341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陕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陕商办发〔2014〕36号),现对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2015年4月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4月份,在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共同努力下,我省市场监测工作进步明显,在商务部市场监测月度考核中位列全国第1。西安市解决乾县大葱卖难问题的异常波动信息报送,商务部给予加分(+0.5)。全省各类监测系统数据总体及时报送率为99.73%,较上月提高0.97个百分点。其中:西安、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和杨凌示范区总体及时报送率均为100%。全省智能信息泵总体及时报送率为99.04%,较上月下降0.14个百分点,其中:渭南、汉中、商洛和榆林及时报送率均达到100%。各市(区)商务预报电视版、广播版和报纸版等多渠道展示运行良好。全省酒类流通监测系统数据及时报送率为98.18%,较上月提高1.82个百分点。
从考核情况看,西安、渭南和安康市对市场监测工作常抓不懈,考核排名始终保持前列;汉中和商洛市努力改进薄弱环节,加强商务预报、智能信息泵等工作,考核排名提升较快。
咸阳市要做好商务预报多渠道展示工作,进一步发挥信息服务功能;安康市要加强智能信息泵管理维护工作,提高数据及时报送率;延安市要加强监测数据督报催报和县级商务预报管理,提高原创信息和主站采用信息数量和质量。
附件: 2015年4月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情况
陕西省商务厅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