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发布2015年4月份陕西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11.05.2015  09:45
    2015年4月1日至30日,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8010例,死亡10例。其中,甲类传染病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禽流感、狂犬病、乙脑、炭疽、流脑、白喉、钩体病、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5种传染病共报告发病7766例,死亡10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痢疾、猩红热,占发病总数的93.96%。
  同期,全省共报告丙类传染病10244例,无死亡。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占发病总数的92.88%。


  当前,我省已处于手足口病高发期,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重症病例的早期诊断和临床救治;疾控机构要加强疫情监测和实验室检测,做好托幼机构和学校等重点场所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随着夏季气温和湿度升高,各地要密切关注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人畜禽共患传染病疫情动态和高温中暑的预防和急救,做好暴发疫情处置及应急储备工作。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