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快递有啥意见 快来提 消协公开征集《快递暂行条例》意见建议
近年来,我国快递业务迅猛发展,在为消费者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暴力分拣、私拆包裹、快递延误、快件损毁或丢失、假签收、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
昨日,三秦都市报记者从西安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安排,中消协从即日起与各地消协共同就《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消费者权益的重点问题向广大消费者征集意见。
西安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说,8月初,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专家、律师对《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初步研讨,梳理出部分有关消费者权益的重点问题。
主要集中在“让寄送人进行保价、购买保险,是否会加重寄送人的责任,使快递企业减轻或逃避自身责任?”“是否应强制快递企业投保责任保险,使其自行承担快递业务的经营风险?”“贵重物品如何衡量?是指物品价值、珍贵程度还是何种标准?是否应对进行保价的贵重物品设立起征点?”
寄件损坏赔偿方面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也是长期以来较难解决的问题,消协方面梳理出的问题有:“快递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寄件人、快递公司、收件人有哪些权利、义务?收件人有无独立的请求权?对于未保价消费者,其快件丢失、损毁后,快递企业应如何进行赔偿?快递企业可否以格式条款形式,限制赔偿额度为快递运费的几倍?这种做法是否减轻了快递企业的责任?如何看待快递期限?对快递延误应如何赔偿?”
收件人签收时,“如何规范快递签收问题?快递代签时的法律责任?如何保证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的当面验收权利?是否应当先验货后签字?是否应当区分未验货签收和已验货签收?交付快件时,快递人员未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应承担何种责任?如何解决消费者对快件丢失、损毁、掉包难于举证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这些都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
为全面反映消费者意见、表达消费者诉求,从制度层面更好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中消协从即日起与各地消协共同就《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消费者权益的重点问题向广大消费者征集意见,征集截止到8月22日。
广大消费者可将还应提出的其他问题和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或是邮寄至:西安市友谊东路298号西安市消费者协会,邮编:71005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快递暂行条例意见”。
邮件和来信中请注明您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本报记者赵丽莉
实习生谢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