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及研发中心项目环评信息(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及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及研发中心项目位于西安市现代纺织产业园区内,东临沪陕高速、南临纺园七路、西临灞柳二路、北临纺园六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物流配送中心、包装车间、办公楼、研发大楼及员工公寓等。项目净用地面积约71998.748m 2 ,总建筑面积约46758.72m 2 。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是废气、噪声、污水和固体废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 、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水泵、备用发电机及地下车库风机布置在室内,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可有效防止地下停车库风机、水泵、供配电等低频噪声沿墙体传播对外部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装卸设备噪声主要是来自于地牛搬动车,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降低车速等措施减小对声环境的影响,措施可行。
2 、空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项目运行过程中使用的易挥发试剂主要包括乙醇、盐酸、氨水、硫酸、三氯甲烷及乙醚等,由于项目实验量小,每次实验过程中此类物质的使用量极小。环评要求试验过程中对试剂的取样应尽量在小口瓶中进行,以减少试剂和空气的接触面积,同时,在实验室中安装通风橱,在可能产生有害且危险的气体及产生大量热的实验中使用,并安装排风扇等通风设备,加强室内通风。
食堂炊事燃料废气与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设备处理经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产生影响较小。
地下停车场内换气次数达到6次/h,设置至少1个地下停车库排气口,并相应设置1个排气筒,地下停车库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5m。
3 、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实验室废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食堂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药材洗润废水一起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水质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最终排入西安现代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建成后废水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食堂废油指及实验室危废等。其中,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废油脂应委托有资质得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措施可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选址符合规划要求;项目建成后在采用设计和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对策后,可实现废气、废水、噪声的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总体不大。从环保角度分析而言,工程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可到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16楼索取,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联系电话:029-87629135,联系人:朱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的简介,特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范围:工程所在地周围主要居民区、单位,当地政府、土地规划及环保管理部门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走访、随机发放问卷形式进行。
八、征求公众意见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