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华侨城天鹅堡(四期)项目环评信息(一次公告)

12.11.2014  12: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西安曲江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华侨城天鹅堡(四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委托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华侨城天鹅堡(四期)项目

建设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展路以北、翠华路以东、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以西区域。

项目概况:华侨城天鹅堡项目由西安曲江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位于雁展路以北、翠华路以东、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以西,包括天鹅堡一期、二期、三期、四期等子项目,一期位于总体工程的南边,二期紧临一期的北边,三期位于二期的北侧,四期位于总体工程的西边。华侨城天鹅堡(四期)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8541.78m 2 ,总建筑面积140644.83m 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7127.1m 2 ,地下建筑面积33517.73m 2 。规划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幼儿园、地下车库以及社区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可入住总户数676户,居住人口2164人。容积率3.75,绿地率38%。项目可提供机动车停车位909个,其中地面24个,地下885个。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安曲江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77215149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阳西路4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9-3357693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范围:工程所在地周围主要村庄、单位,当地政府、土地规划及环保管理部门等。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和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具体方式如下:

填写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表;

给评价单位发电子邮件或打电话;

给建设单位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