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昊洋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环评信息(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西安昊洋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新建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委托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建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西安户县沣京工业园
由西安昊洋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新建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位于户县沣京工业园沣京二路原朱雀家具公司厂内,项目位于沣京二路和沣京三路之间临近潭滨路。项目占地面积约30亩,项目所用场地为租赁所得,3个厂房及1栋办公楼已经建成,建设单位只需对其进行装修、改造、安装设备、调试即可运行。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氨基-4,6-二氯-5-甲酰胺基嘧啶(FADCP)15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约3304万元人民币。
(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安昊洋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9-84883755 联系人:杨 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 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
联系电话:029-89131013 联系人:王 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具体方式如下:
① 填写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表;
② 给评价单位发电子邮件或打电话;
③ 给建设单位打电话。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