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骏捷涂装工程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环评信息(二次公告)

23.12.2014  15: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陕西骏捷涂装工程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委托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陕西骏捷涂装工程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位于泾河工业园内,项目东临某在建企业,西邻石油机械厂,北邻军庄村,南侧为泾园四路,隔路为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26944.47m2,规划建筑面积23140.17m2,包括机加一车间3328.74m2机加二车间3328.74m2、机加三车间3328.74m2,办公楼13153.95m2。项目目前仅建设了机加一车间、机加二车间和1层办公楼,机加三车间所在位置目前为绿化,还未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加工汽车零部件喷涂150万件的生产量。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971万元人民币。项目已经取得高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骏捷涂装工程公司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备案确认的通知,(高发改发[2012]208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是废气、噪声、污水和固体废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项目建成营运后,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鼓风机等。通过实测项目运行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指烘干时产生的SO2、NO2、烟尘及非甲烷总烃,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根据西安市高陵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和对本项目燃烧器排气筒的检测结果显示,SO2、NO2和烟尘的排放浓度分别为20mg/m3、24  mg/m3和13.5  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08kg/h、0.11kg/h和0.05kg/h,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类比《华强涂装电泳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燃烧器烘干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10.52mg/m3,排放速率为0.03kg/h,也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电泳工序在车间内独立的操作室内完成,车间全封闭,电泳采用环保型环氧树脂漆,电泳过程温度约28℃~33℃,有机物质基本不挥发。电泳后物件经固化工序烘干,烘干后物件在车间内冷却,固化、冷却过程中挥发少量有机物,环评要求应加强通风,确保有机物达标排放。

项目设灶头2个,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项目食堂规模属于小型。根据餐厅平均耗油量20g/人·d,每天约60人就餐,300个工作日计算,预计总耗油量为0.36t/a,油烟产生量按耗油量2.83%计算为0.0102t/a,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按处理效率65%),风量2000m3/h,每天运行3h计,油烟废气排放浓度为1.13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餐饮油烟经专用烟道引至办公楼顶层排放,高约4m,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主要为电泳生产线和手动浸泡线产生的清洗废水,以及软化水系统产生的浓水。其中软化水系统产生的浓水用于电泳生产线水先工序,不外排;电泳生产线和手动浸泡线产生的清洗废水产生量约4053t/a,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主要是员工日常生活及食堂产生的,产生量约2001t/a,食堂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第八污水处理厂。

项目废水经各自的预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DB61/224-2011《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主要为废纸、包装袋、果皮等,产生量约20.85t/a。厂区设置专门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食堂废油脂:年产生量约0.83t/a,食堂设废油脂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交有废油脂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项目产生的各种危险废物,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设置符合要求的专用危废贮存场所和贮存容器。严禁与其他固废混合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对不同危险废物贮存装置进行明显标识。要求危险废物交由相关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处理。同时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保证危废得到安全合理处置。按照环评提出的固废管理措施,项目固废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甚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泾河工业园规划,该项目根据生产时污染物产生特点和排放特征,拟采用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其“三废”排放在落实项目可研报告和本环评报告书的基础上,可以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对当地环境是可接受的,项目在此处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可到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13楼索取,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联系电话:029-89131019,联系人:郭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的简介,特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范围:工程所在地周围主要居民区、单位,当地政府、土地规划及环保管理部门等。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走访、随机发放问卷形式进行。

八、征求公众意见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