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丝路置业有限公司鑫龙·天然居二期西区项目环评信息(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陕西金丝路置业有限公司鑫龙•天然居二期西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鑫龙•天然居二期西区项目
建设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公园南路南段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西安市雁塔区公园南路南段,项目北邻陕西省警官学校住宅楼,东邻陕西省警官学校操场,西邻鑫龙·天然居二期东区,南邻自来水公司等驾坡水库(已废弃)。项目总投资2亿元,总占地约26993.6m2,总建筑面积118637.97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0875.54m2,商业面积1775m2,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及人防11520.43m2,地下配套公建面积4467m2。主要建设8栋(18~32F)住宅楼、配套商业及地下停车场等,规划总户数1206户,预计入住总人口约4000人。
(2)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金丝路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公园南路南段 邮编:710065
联系电话:029-88241159 联系人:周先生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 邮编:710061
联系电话:029-89131039 联系人:沈先生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具体方式如下:
① 填写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表;
② 给评价单位打电话;
③ 给建设单位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