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隆基帝和置业有限公司隆基曲江御园二期项目环评信息(二次公告)

11.12.2014  19: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隆基曲江御园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委托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曲江御园二期项目位于西安曲江新区芙蓉西路以东,创意大道以北,净用地面积39157.88m2,用途为居住、商服。本项目位于创意大道以北,芙蓉西路以东,东侧为陕西隆基帝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待建空地,北侧为曲江御园一期项目以及中海地产在建住宅楼。

隆基曲江御园二期项目”属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9.8亿元,规划占地39157.88m2,规划以高层住宅为主,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商业及幼儿园等公建建筑以及其他辅助工程设施(地下车库、绿地和活动广场、道路等)。项目总建筑面积180965.69m2,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16666.02m2,地下总建筑面积为64299.67m2,绿地率38%,建筑密度13.22%,设置1577个停车位,均为地下停车。项目预计2018年年底建成,将接纳居住户数746户,居住人口约2400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废气、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等方面。

2、运行期

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是废气、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等方面。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1)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现场必须采取设置围墙或围栏施工。施工期间应按照西安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排放;建筑垃圾及废弃土方运往市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不得随意堆放。

(2)施工期间严格按照西安市有关规定控制施工时间,夜间22:00至次日6:00时间禁止施工;如因工程需要,必须夜间施工,必须提前得到环保部门的许可,并张贴公告,告知周围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同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施工中一些高噪声工序应安排在远离噪声敏感点处。在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严格限制或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推行混凝土灌注桩和静压桩等低噪声新工艺。

(3)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对工程建设过程实施环境监测。

(4)施工现场设简易的沉淀池处理,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尽量循环使用,剩余部分应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废渣与建筑垃圾一起运往西安市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必须加强施工期人员生活营地的管理,将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5)施工场地应设置生活垃圾箱(桶),固定地点堆放,分类收集,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运往指定垃圾场卫生填埋处理。

2、运行期

(1)  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加强汽车进出场的管理,地下车库安装通风换气设施,保证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地下停车场通风口应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且远离人群生活区,合理布置地上停车泊位,使其相对集中在住宅小区各方出入口附近,减少或者杜绝车辆在内部的穿行,垃圾收集点内的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

(2)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集中布置于地下设备间内,安装消声器,机座减振,在项目内严禁鸣笛,对地下车库出入口露天部分设置透明隔声罩。

项目建成后,主要的外部噪声源为芙蓉西路、创意大道和地铁四号线风亭的噪声,要求建设单位应优化建筑设计、卧室加设隔声窗等措施,以满足小区内居民正常生活要求。

(3)  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排放主要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COD、SS、氨氮、动植物油,建设项目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处理后,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九污水厂处理。

(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置若干垃圾收集箱,垃圾收集箱应采用密封装置存放,当天垃圾当天清运,并由专人负责,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指定的垃圾场填埋。

(5)  日照影响防治措施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日照障碍分析图和日照分析报告书,用地范围内住宅均满足日照要求。

用地范围内幼儿园的日照满足“….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的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建设性质属房地产,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与西安市总体规划、西安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西安市曲江新区总体规划等规划要求相符,建成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小,项目选址可行。

综上所述,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和建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对周围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可到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13楼索取。

1、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

联系电话:029-89131013            联系人:范工

2、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隆基帝和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9-89661999              联系人:樊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位于西安曲江新区芙蓉西路以东,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为项目周边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以及评价区内的住户和过往行人。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具体方式如下:

①  填写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表;

②  给评价单位发电子邮件或打电话;

③  给建设单位打电话。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