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昌隆实业有限公司龙发•龙泊湾项目环评信息(一次公告)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对“西安市昌隆实业有限公司龙发·龙泊湾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高陵县鹿苑大道延伸段东侧,九支渠北侧。根据项目建设规划,本项目由14栋18-32层高层,14栋6层花园洋房,5栋商业组成。项目建设规划净用地面积123330.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2101.75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9418.6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2683.12平方米),以及配套的基础设施、绿化、管网等室外工程。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安市昌隆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829275619
联系人:韩女士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承担单位: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松辽水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方式:029-81332284 Email:[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李女士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现场调查踏勘、资料收集及环评报告书编制、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公众参与是建设单位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评价区公众及相关团体对项目的认可,让公众对建设过程中和实际实施后所带来的环境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保障该项目在建设决策中的科学化、民主化。
2、工作内容
外业踏勘:1、工程踏勘2、项目区周边地区自然环境状况调查3、社会经济状况调查4、资料购置5、工作协调。
内业工作:1、资料归纳整理2、工程分析3、环境空气影响评价4、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5、噪声环境影响评价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7、环境风险分析8、环境保护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9、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10、图件编绘、报告编制(包括送审稿和报批稿)。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及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公众意见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进行反馈,欢迎您的参与。公示有效期十天。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以书面形式投递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2)直接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电子邮件或致电;
(3)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