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微访谈”为您详解法律援助那些事儿
8月28日,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第二期在线访谈如约而至,此次访谈特约莲湖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房刚利作为嘉宾,同大家一起解读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十项便民措施之“话说法律援助”。
在此次访谈中,房刚利首先为大家提出十项便民举措中涉及法律援助的举措,分别是“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300元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走绿色通道,直接给予法律援助”和“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妇女申请涉及家庭暴力、离婚、监护权取得、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援助案件不审查经济状况直接给予法律援助”,同时也对这两条举措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2015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绝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但事实上,什么是普通群众,如何界定普通群众,莲湖区率先在全市、全省进行了探索。经过研究,莲湖区决定:对于家庭人均月工资低于1300元的市民,将其定位为普通群众,如申请法律援助的话不再审查经济状况。为此,莲湖区2014年推行了惠民新举措“三不一放宽”,既“1不”:对于家庭月平均工资低于1300元的普通群众申请人不审查经济状况;“2不”:对于标的小于5000元的财产类、继承类援助公证普通群众申请人不审查经济状况;“3不”:对于60岁以上的普通群众申请人不审查经济状况;“1放宽”:对于追索侵权赔偿的由四类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放宽至家庭月平均工资低于1300元的普通群众。
在与网友互动的环节中,广大网友更是进行了积极踊跃的提问:“我们是农民工,想讨要拖欠工资能不能法律援助?”、“妇女遭受家暴除了找妇联还可以去申请法律援助吗?有专职的援助律师可以帮助我吗?”、“有家庭暴力想离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对于网友们的提问,房刚利都一一回复,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莲湖区法律援助在全区设立了三级服务组织,区级法律援助中心;街道级工作站;社区级援助联络点。群众可以就近在站或者点申请法律援助,同时,针对行动不便的人士,法律援助中心也提供预约或者上门服务。
在访谈即将接近尾声之时,房刚利再次向大家强调:法律援助是公益性的事业,是免费服务的,不收取任何诉讼费用,希望广大群众不要上当受骗。同时他鼓励大家有问题找法,解决难题用法。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欢迎大家来电来访咨询!(芦凌蓉)
来源:莲湖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