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十二期全国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班

28.07.2015  12:31

  为提高环境执法工作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2015年7月21日,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主办、环境保护部宣教中心承办、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协办的2015年第十二期全国环境监察干部培训班在西安举办,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的部分干部和来自全省11个地(市)、县(区)环境监察支队的支队长、大队长等共120名同志参加培训。

  本期培训班历时7天,特邀环保部领导、全国环境监察系统经验丰富的领导和专家授课。重点讲授新形势下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污染源环境监察、火电厂现场检查、排污收费与排污申报、环境行政处罚、廉洁执法警示教育等课程,紧密结合环境监察工作的实际,以案例为载体,为全体学员答疑解惑,传授环境执法技巧。

  开班仪式由环保部宣教中心培训室副主任刘之杰主持。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副局长胡世军同志致欢迎辞,胡局长介绍了我省2015年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目前环境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介绍了我省环境执法工作今后的工作思路。随后,部环监局办公室孙振世主任作动员讲话,认为近年来环境监察压力越来越大,存在环境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希望通过培训可以加强交流。同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矛盾;二是加强交流。借培训班平台沟通交流,解决日常执法工作中的问题;三是遵守纪律。此次培训十分重要,大家要从工作状态进行学习状态,确保培训班秩序。

  培训中全体学员按照学有所思、学有所获的要求,认真学习,积极交流,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环境监察执法的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为今后的环境监察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郑易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