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陕西省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的通知
23.03.2016 17:06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陕西省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残联,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残联: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5〕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加快我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切实保障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现就做好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确保我省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到2016年,我省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能接受到合适的教育。去年,省残联、省教育厅对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了全面核查。各地上报的比对情况表明,2015年秋季,全省7—14岁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4313名,其中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1955名。今年是全面完成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最后一年,时间紧、任务重,各市教育、残联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议事日程上,抓紧抓好。要拿出切合实际的方案,确保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圆满完成《实施方案》中提出的目标任务。二、加强核查工作,实现“一生一案”全覆盖
各市、县教育和残联部门要在3月底前,组织人力对已核查出的暂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逐个上门核对,了解其未入学原因;同时对今年秋季达到入学年龄的残疾儿童进行摸底登记,并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分别制定受教育安置方案,做到“一生一案”全覆盖,努力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合适的教育。 各地教育、残联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特别是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的支持。一方面对名册中残疾儿童少年的基本信息进一步摸清底数、核实准确。另一方面要对名册之外14周岁以下其他残疾儿童少年的基本信息进行补录。三、多措并举,努力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良好教育服务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孩子的残疾程度、其家庭意愿和经济状况,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教班就读、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服务等方式,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逐一提供适合的教育。要整合本地特殊教育学校、康复中心力量,积极推进“医教结合”,为合适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康复训练、康复医疗或心理辅导。 各市、县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儿童福利机构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扩大规模,认真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全省普通中小学要认真落实《陕西省残疾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办法》(陕教基二〔2012〕7号)精神,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县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要加强对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积极做好送教上门服务。四、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确保每个残疾孩子有学上,上好学
根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实现30万人口以上的县独立设置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和相关建设标准,各市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好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已列入规划的,要加快建设步伐,力争在今年秋季开始招生;未列入规划的,要尽快做好规划建设工作。到2017年底,人口不足30万的县,要做到平均2至3个县布局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尚未建设特殊教育学校的县,要抓紧建设好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为县域内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做好指导服务工作,让每个残疾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好学。五、加强督导检查,努力把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组织人力,在今年秋季开学后对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一次专督导检查,要把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资源中心建设工作和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完成情况列为重点。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9月前对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将政策出台情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等形成书面材料,于9月底前报省教育厅。今年10月,省教育厅将对各市、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落实情况和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省教育厅联系人:何方 电话:029—88668965 邮 箱:[email protected] 省残联联系人:马娟 电话:029—63917915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2015年陕西省7—14岁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分类统计表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3月4日4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23.03.2016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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