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启动法治示范点创建工作

13.08.2015  13:23

为了不断深化法治创建工作,提升法治未央创建水平,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近日未央区委依法治区办结合各层次各领域法治建设实际,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未央建设的实施意见》及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要求,依据西安市法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治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单位推荐、创建实施、验收考核、命名表彰四个步骤,启动全区范围内法治示范点创建活动。

从基层中评选,促“优秀”变“典范”。法治创建示范点分别为区级治机关示范单位、依法治企示范单位(含驻地单位)、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依法治校示范校、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分别由未央区政府法制办、区教育局、各街道负责推荐,区委依法治区办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过调研筛选确定创建名单,并将在区级法治创建示范点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省、市法治创建示范评选。

开拓创新思维,确保活动实效。创建名单确定后,各创建单位按照创建标准,结合单位业务特点,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并及时将创建情况向区委依法治区办报告。该区委依法治区办根据各创建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联合相关部门进行验收考核,切实增强创建工作实效。

抓好督促工作,总结推广经验。该区委依法治区办将加强与各创建单位之间的联系,全面指导法治示范点创建活动并及时准确掌握各创建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典型的培育和经验总结推广工作,发挥先进典范的引领作用。

切实抓好法治示范点创建工作,使示范点在全区、全市、全省甚至全国范围内闻有其名,观有其实,学有其样,以先进典型引领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对于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全面推动法治未央建设具有深远意义。(李思阳)

来源:未央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