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法院:细微之处显真情 切实为群众办大事
场景一:细化延伸服务 树立服务窗口榜样
近日,立案庭在登记立案时发现,西安市某交警大队在作出责任认定书时,对交通事故发生地点,仅写明某某环线“xKm+xm”处,却无明确事发地点。这样造成了立案时各法院之间的管辖权异议,以及法院内各庭室之间分发案件时的反复移送,是一种潜在的司法资源浪费。
鉴于此情况,未央法院立案庭向该大队发出司法建议,要求将发生地点、区域书写准确,务必详尽到街办、村组或某道路处,从而避免分歧。该大队在接到司法建议后认真对待,积极联系法院就该问题进行了研讨座谈。座谈中,该大队事故科吴科长就感慨道:“我队的案件涉及全市十三家法院,但像未央这样在小事情上都如此严谨的法院唯有一家,这充分体现了你们为民、便民的服务精神,值得好好学习。”同时,他还感谢未央法院提出的中肯建议,希望法警两家共同为交通安全尽一份力。
场景二:在源头化解矛盾 为群众解决大问题
立案登记制后,因村民安置、分配款未及时到位,造成的民事、行政纠纷不断涌现,且有集团化发展趋势。这些案件涉及面广,人数多,矛盾复杂,协调难度大,一旦纠纷形成,若短时间内直接进入诉讼渠道,会给审判、执行工作造成巨大压力。
针对新问题,立案庭认真调研,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纠纷,并于近日成功处理一起人数众多的集团诉讼案件。该案中的某村村委会,现改名为西安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因未按时发放门面房分配款,导致800余户村民起诉至法院。该院党组认真研判案情,组成专门小组,安排立案庭庭长芦康护、副庭长孙亚莉亲自负责案件办理。孙庭长通过对村民耐心释法,并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多方联系,与街道办、拆迁办与村委会等多家单位座谈协调,经过一个多礼拜的努力,最终选出四户村民作为代表参加诉讼,其余群众表示不参与诉讼。该起集团案件的处置方式,群众表示满意。村委会和街办的同志也感谢说:“法院的立案工作看似小,但为地方政府和群众办了大事,为保一方平安做了贡献,我们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