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法院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告官”案件

02.06.2015  10:59

陕西 传 媒网讯(袁辉 白隽永 陕西日报记者 程靖峰)近日,未央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案件的规定,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吴某诉被告未央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一案。

该案起于2013年3月,西安某公司拖欠吴某等7名农民工工资,在多次催付未果后,吴某于2015年1月29日向被告未央区人社局投诉该公司欠薪行为。但被告区人社局在两个月内一直未给予答复,吴某遂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对原告的投诉的信息进行公开答复。

承办法官了解案件情况后,认为本案为行政案件,系拖欠工资引发的,需要将行政案件与劳动争议纠纷同时处理。遂依据新《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决定从两方面着手审理,一方面积极与西安市劳动监察大队沟通协调,进一步查明欠款公司的办公地址、联系方法,着手准备调解程序;另一方面,针对本案法律关系清楚、争议不大的情况,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意见后,法官主持调解。最终经各方努力,欠款公司向原告支付了拖欠工资,原告也撤回对未央区人社局的起诉,双方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同时,该院通过采取简易程序审理行政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司法救济,也缓解了自身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