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职工观摩挪用公款案庭审受教育

23.06.2015  13:20
        陕西法院网讯    6月19日上午,未央法院在长庆油田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胡某(女)挪用公款一案。15名未央区人大代表和长庆油田约500名职工,旁听了本案的庭审。

        该案被告人胡某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事务管理站职工,主要负责该厂职工住房补贴及福利发放工作。2011年11月4日至2012年10月24日期间,胡某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先后九次从该厂收缴职工购房款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私自转走资金共计416万元,并将该笔资金用于投资贵重金属现货交易,进行营利活动。由于本案中被告人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根据刑法规定,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须经合议庭评议,并经审委会研究讨论,故审判长宣布对被告人择期另行宣判。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依法开展了法庭调查,组织了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在严肃的法庭氛围和本案提供的确凿证据面前,胡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留下了悔恨的泪水。本案的观摩旁听人员也受到有很大的震撼,他们也纷纷表示,有机会在法庭上目睹真实的法庭审理,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让自己真正受到了警示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