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底西安城镇职工慢性病补助申报结束

19.03.2017  06:12
核心提示: 参保职工注意了,本月底,2016年度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申报就截止了,逾期不再受理。

本报讯(记者 郑伊琛) 参保职工注意了,本月底,2016年度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申报就截止了,逾期不再受理。

据悉,此次补助范围包括2015、2016年度经认定可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人员。补助标准起付线为700元。门诊慢性病补助计算公式:补助金额=(当年门诊有效发票总额-700元起付线)×70 %。

值得注意的是,报销票据需为2016年度门诊或药店有效发票,个人账户支付票据、定额发票、统筹支付发票不在报销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资料请于2017年3月31日前(每周三除外)送至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职工门诊慢性病受理窗口,逾期不再办理。

办理地点:市本级参保单位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三层社保服务大厅办理;各区县参保单位慢性病补助工作详询参保所属区县经办机构;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门诊慢性病补助在参保所在社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