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工作不错吸毒还卖冰毒 29岁男子被判拘役

17.08.2016  13:09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我是大学本科毕业,受过良好的教育,有着好的工作,我也不知道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昨日,西安市碑林区法院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公开审理一起贩毒案时,29岁的被告人杨某当庭痛哭不止,听到宣判后更是向旁听席上的父母下跪忏悔。

   软件公司员工

  倒卖冰毒当场被抓

  杨某大学本科毕业,是西安一家软件公司员工。碑林区检察院指控称,6月29日晚9时,杨某通过QQ与高某联系,约定以900元的价格卖给高某两小袋冰毒。1小时后,两人在凤城一路与开元路丁字路口交易时,被警方当场抓获,现场查获冰毒两小袋。经鉴定,净重1.68克,从中检出毒品甲基苯丙胺。

  昨日上午,碑林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杨某被带入法庭后,一直在抽泣。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杨某表示认罪。据他供述,案发当晚,他在一个群里聊天时,发现有个男子要冰毒,两人就约定了交易地点。见面相互确认身份后,男子给了他900元,他把卫生纸包着的两小袋冰毒给了对方,随后被抓获。他说,他的冰毒也是从网上买的。今年初,他在网上看到有人卖冰毒,就用QQ取得联系,给对方汇款1000元后,对方说冰毒放到了凤城一路某小区的楼道里,他去了后找到卫生纸包裹的3小袋白色晶体物。据杨某交代,另一袋冰毒已被他吸食。

   一审获刑4个月

  并处罚金2000元

  杨某最后陈述时痛哭流涕,请求法庭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陈述到最后,杨某突然转过身,跪倒在地,向坐在旁听席上的父母哭着忏悔:“爸爸妈妈,我不求你们这么快谅解我,我只希望你们好好保重身体……”几米之外的杨某父母也控制不住,掩面哭泣。

  很快,法庭作出一审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杨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碑林区法院刑庭庭长董宁生介绍,碑林法院对包括危险驾驶在内的11种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积极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截至今年3月2日,该院审结220件刑事速裁案件,224名被告人被判刑,案件全部在7个工作日内审结,庭审平均耗时不到15分钟。所有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服判息诉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