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安机关依托规范执法打造法治公安

12.01.2016  10:55
 

  派出所设立专门醒酒室、执行公务使用标准化语言、窗口服务礼貌热情、执法记录仪全过程拍摄……这是榆林公安执法规范化跃上新台阶的一个个缩影。

  健全执法制度完善场所改造

  科学的执法标准是执法规范化建设能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重中之重。全市公安机关在制定了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三年规划、阶段目标和任务分解方案后,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8类43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分别确定了每年的工作重点,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全市公安系统细化治安案件、其他行政案件等“执法量处标准”,固化极端暴力犯罪、非正常死亡、突发事件处置的“三项执法流程”,修订出台《刑事案件办案流程图》《行政办案流程图》等一系列制度,严格落实一案一审一评一打分、一记载一统计一分析一通报的“八个一”工作制度,确保执法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创新实施接处警“黄金5分钟”工程,通过在全市推广第一时间出警、第一现场必勘、第一证据固定的“三一”警务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在制定完善各项标准制度的同时,公安机关还对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室的设置、硬件设施配备及办案区的使用、管理有明确要求。目前,榆林全市已投入资金1399.56万元,建成13个全省一流的办案中心、183个标准化的执法办案场所,建成率达到100%。

   “网上办案”打造阳光警务

  围绕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的要求,榆林市公安系统出台了《全市公安机关网上执法办案管理规定》,举办6次专门培训班,组织人员25次下县督导,强力推行。

  目前,全市13个县分局的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已全面投入使用,全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主要证据上传率同比分别上升了43%和18.65%,基本实现“所有案件一律在网上办理,所有程序一律在网上流转,所有证据材料一律上传”的工作目标。

  全市一线实战单位的录音笔、照相机、执法记录仪等办案装备全部配备到位,并被广泛运用到执法实践中。神木、府谷、榆横等县分局的83个办案单位实现了与公安网络的实时链接,警务视频督察系统、远程接访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对执法工作的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监督。

   培训教育助力执法规范

  按照综合能力、实战能力、执法能力“三大提升”的要求,榆林市公安局将执法培训纳入全市公安民警教育训练规划,邀请清华大学、公安大学、西北大学等知名专家学者,以视频教学的形式对公安民警进行专门培训。

  “把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作为执法培训的重点,出台硬性规定强制推行领导干部出庭应诉,与名校合作开展9次领导干部提升执法素质和履职能力研修班。”榆林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人介绍,完善《榆林市公安局关于鼓励民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及国家司法考试的暂行规定》,引导和鼓励民警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民警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的积极性。

  目前,全市有27人通过司法考试,115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2398人取得中级执法资格,3378人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位居全省前列。

   改革办案模式提升办案质量

  靖边县、清涧县公安局在全市率先设立了案件管理中队,实行案件集中统一管理,清涧县公安局执法音视频融合管理平台已经开始运行,全市相关安装工作即将完成。

  像这样,榆林市公安局建立公安、检察、法院有关刑事案件办理统一对接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刑事案件由法制部门统一登记、各业务部门归口办理、法制部门统一审核和统一出口的工作模式。

  严格落实“主办侦查员责任制”“五级审核把关制”和执法质量考评等工作制度,公安机关组织5次立案突出问题、取保候审案件、“另案处理”和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案件清理整顿活动,优秀案件办理率达到了90%以上。

   监督机制齐头并进

  公安机关修订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办法、标准和细则,明确规定以公平公正、人民满意为核心内容和根本标准,采取接处警回访、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把执法安全、执法能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评价等内容纳入执法考评范围;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执法突出问题案件,及时启动个案监督程序;落实法制员制度,法制员对所有办理的案件实行一案一审核,并将案件审核情况记入单位和民警执法档案中。

  榆林全市公安机关以全国执法示范单位为点,以全省执法示范单位为线,以所有执法办案单位为面,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格局已经形成。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