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后勤中心学习贯彻《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27.03.2015  17:57

  2014年9月26日,娄勤俭省长签署陕西省人民政府第179号令发布《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我省第一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行政规章,该《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将为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法规支持,将会有力地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由主要靠文件办事向依法依规办事转变。

  为贯彻落实好《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3月24日,厅机关后勤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就如何贯彻落实《办法》进行了研讨和部署。学习会上,王同强副主任讲解了《办法》出台的背景、作用及意义,详细解读了《办法》的条文。参加学习的同志就如何贯彻落实《办法》进行了细致研讨。大家认为,我省出台《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具体实践。“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将成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随着《办法》的出台和有效实施,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资源不统筹、标准不统一、职能交叉、多头管理、关系不明”等问题将会得到逐步解决,行政资源的效益将会得到有效提升,有力促进和谐机关、节约型机关建设。该《办法》的出台也为我厅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途径。后勤中心作为省厅后勤保障工作的主体,要解放思想、求实创新,积极适应机关事务工作新常态,努力开创后勤保障工作新局面。全体干部职工要立足本职认真学习领会相关精神,要带头遵守、执行和用好《办法》,要依靠机制改革创新提升后勤管理水平,要积极推动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向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转变。

 

 

(责任编辑:秦熠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