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航班延误须提供食宿赔偿
古 汉台 网8月15日讯 (记者赵蕾实习生朱瑞云)现代生活,选择飞机出行的人越来越多,航班延误在所难免。以 往,因信息不畅、处理不当,旅客与机场矛盾纠纷不断。昨起,《 陕西 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列 举专门条款对此类行为作出规范。
8月31日之前,您可以通过发信至省政府法制办,发传真至8729449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等方式,发表建议意见。
《办 法》规定,及时告知信息,维护旅客的知情权,为人们提供相应的服务,对机场这样的服务枢纽来说,是必须的。一旦出现航班延误,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 以及其他驻机场单位应及时通告相关信息,为旅客提供相应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旅客尽快出行。除此之外,航空运输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服务承诺,为旅客 提供餐饮、住宿等服务,给予经济补偿。
近两年,因航班延误导致旅客大量滞留或者旅客 围堵、冲击机场情况时有发生,《办法》规定,遇到此类影响机场正常运营的紧急事件,机场机构可以向县级以上政府请求协助,由政府部门调集力量进行疏导和处 理,尽快恢复机场运营秩序。如果遇到醉酒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乘客,要进行劝阻或拒绝其进入机场控制区。
听 取旅客建议意见,《办法》要求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以及其他驻机场单位应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公布投诉受理单位和投诉方式。接到旅客和货主投诉后,属 于本单位受理事项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不属于本单位受理事项的,应告知旅客或货主投诉受理的渠道。
另 外,机场服务功能中涉及对不少特殊群体的救助。例如,对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失去主动救助能 力的危重病人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四类人群,要求一经发现,应及时主动采取措施,帮助他们脱离困境,或者移送机场所在地社会救助管理机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