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方首次晒出“权力清单” 涉7个警种94项
为了让市民办事方便快捷,提高公安机关办事效率。昨天,西安市公安局出台《2015年行政许可登记备案事项清单》,今后办哪些事要找公安,本报为您一一梳理。
共涉及7个警种94项
这是西安警方首次晒出“权力清单”,重点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紧密的治安、交警、消防、出入境等7个警种94项,其中治安管理服务42项,户政管理服务27项,交通管理服务10项,消防安全管理5项,出入境管理服务4项,网络安全管理4项,其他公安业务2项。
为了让市民知道每条事项的来源,“清单”还标注有每一项的法律法规出处,一目了然。
比如户政管理,以下27项需要在公安机关办理:
居民身份证办理;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发放核验比对;公民身份号码变更;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私有房屋出租和单位房屋出租申请登记;《边境通行证》办理;新生儿报户;抱养或收养子女落户;无职业夫妻投靠、未成年投靠父母、年老父母投靠子女;投资纳税落户;劳改释放人员落户;复员退伍军人落户;军队转业干部及家属随迁落户;随军家属落户;现役军官由外地调入本市区部队工作其家属随迁落户;市民政部门接收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随迁家属落户;知青申请落户;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人才引进落户;回国人员落户及恢复户口;办理注销户口;变更性别;华侨回国定居落户;户口补录;其他政策性落户;其他户籍变更事项登记。
户籍业务取消 “无违法犯罪证明”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西安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任军号讲了一个故事,有西安市民办一件事,跑了若干单位,被要求开具22项证明。“经过有关部门梳理,最终只需开具7种证明即可。”
任军号坦言,此次“清单”厘清了责权边界、法律依据、监督边界。让公安机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即可为”,“便于依法进行监督,能有效防止公安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发生,促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运行。”
比如,今后在办理户籍业务时,正式取消“无违法犯罪证明”、“户籍证明”和“未随父或随母落户证明”,同时简化了“未就业证明”材料的办理。
当然,这只是第一批,接下来,公安机关还将建立权责清单滚动排查、定期更新工作机制,按照梳理一批、核定一批,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方式,分类分批陆续公布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刑事强制等权责清单。
到2016年底前,全面建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公安机关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公安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此外,西安市公安局将开通警风警纪专线、投诉热线,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24小时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投诉问题逐一核查,经查属实的,将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通讯员张倩 本报记者宋雨 实习生李炜 高心怡
编辑:秦一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