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出台10条措施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25.05.2018  11:28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为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提供优质高效、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5月23日,省司法厅出台了《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10条措施》。

  这10条措施分别是:积极开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将《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七五”普法重点内容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纳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内容;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全年至少组织开展100场次营商环境法治宣传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立营商环境专席专栏,在12348市级平台设立服务民商事咨询的专门座席,开通服务营商环境的“专家门诊”,在12348陕西法网开设专门栏目,发布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讲话精神、工作动态等;提高自贸区设立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申请审批效率,将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准入许可初审权限由市级司法局扩大到自贸区主管业务部门,在自贸区申报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分支机构的,审批期限缩短至10个工作日,律师执业申请审批期限缩短至10个工作日;建立法律服务事项“只跑一次、当日办结”工作机制,全省法律援助申请从提出到受理指派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组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分团,指导律师事务所与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结对服务;在自贸区、高新区、港务区及24个重点县域工业园设立司法行政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平台,免费为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为市场主体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配备法律顾问;建立涉企纠纷解决机制,在易引发矛盾冲突和纠纷的劳资、消费、物业、职工维权、交通事故、工商联等重点行业领域,探索组建专业化调解团队,及时解决可能影响营商环境的矛盾纠纷;积极协助配合省贸促会在陕西自贸区设立“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促进和完善自贸区法治环境建设。(记者成全勃)

编辑: 石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