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陕西省促进外资增长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减少外资准入限制、财税支持政策、完善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便利人才出入境、优化营商环境等5个方面提出了23条相关措施,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升我省外商投资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资增长。
根据《方案》,陕西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已在自贸试验区试行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并持续推进专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制造、船舶设计、支线和通用飞机维修等12个领域对外开放。
在财税支持上,我省在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陕投资、跨国公司在陕投资设立地区总部方面提出了创新举措。境外投资者在陕投资符合规定条件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外商投资项目符合条件的,政府引导基金将给予优先支持。同时,充分发挥现有财政资金作用,支持省内国家级开发区改善招商环境,提升引资质量,承接高水平制造业转移。
《方案》充分赋予国家级开发区投资管理权限,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支持具备条件的省级开发区调区、扩区。鼓励开发区通过品牌共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收益分成等方式,开展跨区域招商合作。
在人才出境方面,放宽外国人才签证有效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签发长期(5年至10年)多次往返签证,并可凭该签证办理工作许可、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鼓励各地结合自身实际,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子女申请办理多次签证或者居留证件提供便利。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方案》提出了完善外资法律体系、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保障境外投资者利润自由汇出、深化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优化重组、依法严格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提升研发环境国际竞争力、保持外资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等9项措施。其中,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试点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