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开展“三项活动”制定“五条措施”落实省纪委“五个一批”廉洁过节精神

24.09.2014  16:52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从今年“五一”开始,省财政厅着力在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每逢重要节日来临之前,坚持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和群众反映的重点,采取提醒、警示、教育、约谈等方式进行预防,自觉纠正,切实履行党风政风建设的主责。

按照省纪委《关于组织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省财政厅抓住中秋节、国庆节重要时间节点,在厅机关部署开展“三项活动”,贯彻提出“三个必须”:组织集中学习,重申落实省纪委提出的十个禁止性要求、《财政厅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等廉政纪律,增强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组织观看《小官大贪》,进行交流讨论和岗位提醒,做到引以为戒,确保干部廉洁自律;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各处室、单位提出贯彻执行节假日廉政规定的具体建议。要求节假日期间,必须管好自己的人,对分管范围内发现的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防患于未然;必须从我做起,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月饼、烟酒、食品等节礼;必须对公务车辆进行定点封存停放,车钥匙由各单位明确专人集中管理。

为强化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省财政厅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订了“五条措施”,强化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驻厅纪检组印发了《关于重申有关纪律,狠刹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重申了有关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严肃开展执纪问责;印发《关于做好中秋假期公车封存的通知》,提出明确要求,落实节日公车封存管理制度;向全省财政系统“打招呼”,为处级以上干部发送廉政短信,要求在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给各处室、单位办公室悬挂“财政厅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展板,让廉洁自律规定上墙上心;安排廉政巡察工作,派出3个巡察组加强厅机关周边的巡查,促使监督效率最大化,确保了各项规定的有力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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