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0日陕西省省政府集中答复9条网民留言
1、留言原文:引汉济渭工程拆迁 网友:匿名网友 2014-05-09 13:04
领导们好,我是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万春村村民,是本次引汉济渭工程影响区住户之一,我家房子建于2008年,在农村一栋房子就是一辈子,我的父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在盖房子的时候我和妹妹还在上学,上有爷爷卧病在床,奶奶年纪已大,他一个月收入不到3000元,本来是没有能力盖房子的,只因老房子漏雨严重,为了能给家人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他四处借债,辛辛苦苦的建起了我们现在住的那栋房子,盖那个房子可以说是他一辈子的心血,从房子建好到现在,在这几年过程中无数次叫着要拆迁,父亲一次次的来回折腾着,每次在家一呆就是几个月,回来之后又没了动静,直到去年年底,好像说拆迁真的开始了,但赔偿让人看了心发凉,一栋三层的房子,总共下来22万不到(在当地县城一套房子都买不到),一楼二楼530元/平方,我参考了所有关于水利工程征地的赔偿办法,530一平方在现在哪里有,成本价都不够,我们也是好公民,国家的政策我们肯定是支持的,只是对这个赔偿标准有疑问,我相信我们的国家再穷不会为难我们农民,不会伤我们一个好公民的心。
村干部拿着明白卡不解释政策,只让签字,我家人看后说太低了,并且除价格以外对地基夯填及门前路不给予赔偿有异议(根基回填最少1.5米深,门前的路长将近100米,宽1.2米左右,都是以耕地1.5倍换得),说这些问题不解释一下不能签,村干部只说政策里没规定到,从那以后再也没人去说了,现在后面的防护墙已建到我家房后,我父亲去找村干部,村干部推拆迁办,找拆迁办他们推村干部,只盼政府能在一个公平的角度把问题给解决,盼复!
汉中市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汉中市政府核查。洋县槐树关镇万春村七组,属引汉济渭工程黄金峡水库移民影响区搬迁范围。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过低问题。2010年,在启动实施三河口水库移民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按照当时物价水平制订临时控制补偿标准,随后实施的黄金峡水库移民搬迁补偿也参照此临控标准执行。随着物价水平提高等因素影响,当时临控标准中部分项目补偿标准已明显偏低,2014年4月,按照国家最新水库移民政策,结合库区当地物价水平制定了引汉济渭工程移民安置新的补偿标准,整体较临控标准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目前,正在加快实施新老标准的衔接和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你反映的房屋补偿款是按以前临控标准计算的,你家的补偿款将按最新标准计算,数额将会大幅度提高。关于房屋基础、入户道路要求补偿问题。按照国家水库移民有关政策规定,房屋基础及入户道路已在移民基础设施建设补偿费中包含,不再单独补偿。
2、留言原文:安康市旬阳县移民搬迁费 网友:匿名网友 2014-06-16 14:58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旬阳县仙河镇街道的一户村民,移民搬迁到旬阳草坪社区,原来这户口签到旬阳草坪,在仙河这的房产什么都不要!给补助是10万元吧!给补助这是真的吗,草坪开发公司给了一张移民搬迁申请表,说是把这个表填了之后,给补35000元,还能不能到镇上在填一份移民搬迁表在交到镇上,申报移民搬迁补助!请领导给予指点。
安康市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安康市政府核查。你所指“移民搬迁费”实为“陕南避灾搬迁安置补助”。陕南避灾扶贫移民搬迁补助标准视搬迁户选择的安置小区建设方式有所不同。旬阳县草坪安置小区,是旬阳县2012年开始建设的跨区域集中安置千户大型安置小区,实行统规统建楼房化安置,2012—2013年度补助标准为每户6万元,其中:到户建房补助3.5万元(含省上楼房化安置奖励户均5000元)、集中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小配套”户均补助2.5万元。2014年补助标准为户均7万元,其中:到户建房补助5万元(含省上楼房化安置奖励户均5000元)、集中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小配套”户均补助2万元,没有“搬迁补助10万元”的政策。关于陕南避灾扶贫移民搬迁补助申请地点问题。旬阳县为方便群众办事,在跨区域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安置小区设立了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安置咨询接待中心,县内跨区域搬迁安置农户在该咨询接待中心递交申请,由项目实施单位统一协调申请人原籍镇村进行资格审查,搬迁户不用回原籍重复申请。因此,你在草坪开发公司申请了避灾扶贫搬迁补助,就不用也不能再到原仙河镇重复申请。今后,旬阳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大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安置政策宣传力度,让此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3.留言原文:贫困申请 网友:匿名网友 2014-09-28 13:18
我是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我们学校今年贫困申请开始了。我家经济情况特别困难。我父母双亡,然后我就想申请,我给我们生态系领导李书记打电咨询,他不给我办。
省教育厅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省教育厅核查。经查,按工作安排,9月28日下午,生态学院将召开辅导员班主任会议安排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事宜。你是当天上午给生态分院党总支书记李某打电话,要求继续享受国家特困助学金,李某答复:“你按程序申请,按要求准备材料”。目前,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正在开展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按照要求,国家助学金评定程序为: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公示,分院助学金评定小组审核公示,学校资助中心审核,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已要求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在今后的学生资助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把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实好、执行好。
4、留言原文:农民孩子上学难 网友:匿名网友 2014-08-01 10:33
横山县教育局做出决定:幼儿下学期上一年级就近上学的条件:一、城市户口(农村户口不能上)。二、房产证(有钱人能买起房,农民买不起房),农民子女即使租房住在学校门口也不能就近上学。三、营业执照。四、考虑农民子女。看来农民子女只能上偏远不好学校。
榆林市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榆林市政府核查。经查,横山县为了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城区实际,出台了《横山县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办法》,于今年秋季开学实施。按照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将各招生学校招生范围进行划片,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明确规定就近入学条件:一是适龄儿童的户籍在该小学服务区域内,以户口本为依据;二是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该小学服务区域内购房的,以房产证或购房发票、按揭打款单等相关票据为依据;三是在该小学服务区域内租房的,以租房合同为依据;商铺、店面、车库、厂房等不能作为就近入学房产依据。如你仍有疑问,可向县教育局再详细咨询。
5、留言原文:快修复这段道路的“肠梗阻” 网友:匿名网友 2014-09-13 18:32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们是陕南革命老区丹凤县商镇商山村的老百姓,因商镇通向商山敬老院的公路中有一段长达50米的“肠梗阻”水坑,特向您反映力求解决。
在丹凤县商镇通往商山敬老院路途距敬老院300米转弯处,路比较低,卧水难出。每逢阴雨天气,卧水50公分深,长达50余米,行走到此的大峪沟群众及去商镇赶集的山阳县人走起来很困难,夏季腿一挽将就过去,可到了冬季,人们就没法过了,就是勉强蹚水走过去,也得冻半天。每到雨后,人们骑着摩托到此,也“望水而叹”,干脆将摩托车寄放下来,走过去过来再骑。
如今,秋雨连绵,人们走到这儿,就得愁半天。大峪沟的和山阳县的人们迫切盼望,上级领导能重视这段“肠梗阻”,尽快修复。
商洛市政府回复: 网友们你们好,你们反映的问题已经商洛市政府核查。经查,丹凤县商镇通往商山敬老院300米处道路积水问题基本属实。目前,经商镇政府、商山村委会及技术人员现场查勘、会商,决定先由商山村委会解决公路以南路肩外1米宽用地问题,由县交通局负责在路南修筑排水沟,以彻底解决面积水问题。
6、留言原文:快修复这段道路的“肠梗阻” 网友:匿名网友 2014-09-13 18:32
尊敬的娄省长,我们户县草堂镇宋南村,已经被西高新征地五年了。可现在还有几十学生娃及其他应给办低保的人,县政府就是一直不给办。农民就是依靠土地生存的,现在没有土地了,政府又不给低保。你说这不是把人往绝路上逼?恳切望娄省长在百忙中,把此事过问一下。能为娃娃们要来一份救命钱,我们都给您跪下了。
西安市政府回复: 网友们你们好,你们反映的问题已经西安市政府核查。经查,反映的政府“未给几十个学生娃办理低保”问题,不是指国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而是户县政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在项目土地征用后,制定出台的针对草堂、庞光地区新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及养老保险,共涉及48人,都是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期间将户口陆续迁回、但未就业的原本村大中专学生,属户县新征地农民社保政策出台后出现的新问题。户县政府已着手对此全面摸底调查,研究解决方案,并于近期与宋南村部分村民代表进行了沟通交流,通报了工作进展情况。
7、留言原文:西安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工地夜间施工扰民 网友:匿名网友 2014-08-29 08:54
西安市和平路东十一道巷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内工地隔两天就在凌晨施工,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况且中央已严禁新建楼堂馆所,为何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还在盖楼?
西安市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西安市政府核查。经查,陕西煤炭安全监察局正在实施旧锅楼房改造工程。经西安市碑林区有关部门检查,该单位存在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进行建筑垃圾清运行为,造成夜间噪音扰民的情况。对此,碑林区执法部门现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深夜垃圾清运行为,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前不得进行垃圾清运。目前,该单位已办理了相关手续,调整了清运时间,减少了清运频次,降低了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下一步,碑林区相关执法部门将加大辖区内夜间垃圾清运的检查力度,整治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的违规和扰民行为。
8、留言原文:谁能为我做主 网友:匿名网友 2014-08-27 07:08
尊敬的娄省长:您好!我是延安市洛川县百益社区武郊村村民,我的儿子8月1日在304省道黄龙路段被一辆陕AV397C牌照的货车冲撞50余米远。后经过省医院抢救了八天,儿子才从昏迷中醒过来。我花光了借来的50000元,维持到8月12日,含泪把儿子拉回家,又拉到黄龙县交警大队作笔录。该大队当天下发了责任划分书,肇事方负主要责任。于是,我便等候他们处理的结果。可到前几天等来的却是黄龙县交警大队对我说:对方没钱,又是流浪汉,你想到哪里告就到哪里告!并把肇事车及人放了。我顿时,一片茫然。儿子现在是脑震荡,又花了那么多的钱,让我一个庄稼汉有什么办法?难道就这样不了了之?无奈之下,只好向您娄省长求救,救救我们吧!
延安市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延安市政府核查。2014年8月1日11时,省道304线黄龙县梁家山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子长县机动车驾驶人马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与相向行驶的洛川县中学学生张某驾驶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两车受损。黄龙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民警贺某、张某、韩某三人出警。根据勘察情况,驾驶人马某逆向行驶,学生张某系无证驾驶无牌证轻便二轮摩托车。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马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黄龙县交警大队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双方送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送达双方后,张某父亲(反映人)曾向当地法院申请民事诉讼,但中途停止,随后主动请求黄龙县交警大队对该事故进行调解。经核查,县交警队8月28日交通事故调解记录及调解书,肇事方马某一次性赔付张某理疗费等共计15000元整,经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凭证,张某父亲(反映人)已代领15000元赔偿金,该事故已由黄龙县交警大队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结。
9、留言原文:幼儿园保教费补助何时能拨下来 网友:匿名网友 2014-08-30 19:30
延安富县2014年春季保教费和公用经费为什么至今还没有拨下来,明天都要开学了,上期补助还拨不下来,又不让幼儿园收费,这学期幼儿园该怎么办,工作又该怎么开展呢?每学期拨款都这样,幼儿园经费确实无法解决,请省长过问,我们谢谢你!
延安市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延安市政府核查。经查,富县春季幼儿园经费已分三次全部拨付到位。(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室)
责任编辑:殷誉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