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8日陕西省省政府集中答复5条网民留言
一、被时代遗忘的角落渴望党的光芒 留言原文:2014-09-03 14:51
白水县西固镇梁家村河滩组地处洛河畔,因地势低离水太近加之背靠大山,此处成为全县防洪重点区。近年由于河水污染导致村里部分人死的死残的残,群众不得不从坡陡弯急的山路出去,到七八里外的地方去取水。更为离奇的不是自然条件的恶劣,而是本就在生死线上挣扎的村民,每月要为一度徘徊在2.5元的电费而苦恼。群众多次反映上访无果。
承办单位:渭南市政府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渭南市政府核查。
你组地处白水县最东端的洛河沿岸,是防汛重点区。村民生活用电是80年代自筹资金,从澄城县硫磺矿工业网线引入的,在执行国家工网电价0.939元的基础上还负担线路和变电损耗,每度约2.5元。此前,西固镇政府也曾与当地电力部门协调为你组实施电网改造,但因施工难度大、成本高未能实施。对此,白水县已将你组列入整村搬迁规划,安置地为西固镇农民安居小区。目前,安置小区单元楼已封顶,配套设施正在抓紧建设,预计2015年7月竣工,届时你们反映的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
二、楼顶私人搭建的简易房和鸽子棚谁来管 留言原文:2014-09-04 15:40
您好,作为一位市民我想代表我的父母及楼上楼下的小区住户向您反映一个问题,希望您能帮我们发声,替我们主持公道。
我家居住在雁塔区丈八北路焦化嘉苑小区,在我们家阳台外就能看到紧挨隔壁一个叫民心居酒楼的楼顶有人私自搭建简易房及鸽子棚,饲养鸽子。严重影响居住在3楼及4楼的住户,家里有老人,平常 窗户都不敢打开,鸽子粪便的味道在下过雨后,风干更难闻,我们与搭建该棚子的人交涉过,但此人态度很恶劣,我们也打过执法局、环保局的电话,但都说不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真的是投诉无门,家里有父母还有年纪大的奶奶,这样下去我们真的受不了了。望相关领导看到这条留言后,能协调相关部门替我们群众发个声。再次感谢!
承办单位:西安市政府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西安市政府核查。
经查,民心居酒楼楼顶私自搭建鸽子棚一事属实。此行为违反城市规划的相关规定。近期,莲湖区政府已责令当事人进行了拆除。
三、黄龙县曹店安置房是谁拿了盖房钱 留言原文:2014-10-05 14:56
延安市黄龙县石堡镇曹店村,在全县城乡建设快速发展的带动下,由县政府批准,石堡镇政府开展的曹店村安置小区(锦泽小区),在2012年初开始建设,小区位于小县城中心街以东500M处,建设规模为两栋高层,为17和16层,房屋面积为70-80平米,宅基地为曹店村集体所有土地,政府承诺由国家补贴5万元,其余由曹店村村民自负,采取自愿选择购买的方式,政策下来后200多户农民家庭选择购买,湖北某建设公司开工建设,原定于2014年6月完工,但至今已过去4个月,工地上只有看看设备的几个杂工,佯工四个月,政府一直没有一个说法,200多户家庭每户8万元的房款基本交齐,只有少数(2-5户)困难家庭没有全部交齐,工地马上撤工,房子就到明年了,许多家庭借的钱,现在怨声载道,到底谁把盖房子的钱拿走了!希望娄省长为我们主持公道,让我们早日有个家!
质疑点:1.补贴款是否到位;2.农民交房款是否到位;3.何时房子能完工;4.楼房阳面100平米为何商用,东西面小平米为何给农民;
承办单位:延安市政府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延安市政府核查。
经查,黄龙县曹店村失地农民安置小区商住楼项目,规划建设安置房255套。其中:面积80平方米左右的209套用于安置失地农民,政府每户补贴5.5万元,户均自筹9.57万元;100平方米左右的46套,以及一楼商铺用于商业经营以弥补建设资金缺口。如村民需购置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可按协议价格自愿购买。因拆迁迟缓,加之部分安置户未及时交纳建房款,影响了施工进度。目前,安置房已全部封顶,正在进行内部施工、配套设施建设和分房等后续工作。县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快进度,在年底前完成门窗安装、楼道地板铺设,尽早完成小区配套设施建设。
四、给娃上户口也要给领导送钱吗? 留言原文:2014-10-13 11:01
我是咸阳市秦都区沣东镇北营村村民,我兄弟两个,都在一个户口本上,户口本已经满了,今年添了一个娃,户口本满了,我娃没地方了,我去派出所意思让给分个户,因为本来就分家了,也没在一起住,村里这样的人家都分了,而且有分三户的,可是我去派出所说让给我个户,派出所说必须要桩基证才给办,可是我们全村都没有桩基证,然后派出所说让去土地局要,然后我去土地局,土地局说全秦都区的都在办理,最快也到明年才能办好,可是派出所的所长必须要桩基证。可是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人家来了就能办?人家兄弟俩分三个户(父母一个,兄弟连一人一个)都可以,我们再分一个都不给分?还有一个问题,派出所说上户口必须让娃他妈去上环,拿着上环证明才给娃上户口,要不就交500块钱,国家真的有这个政策吗?
承办单位:咸阳市政府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咸阳市政府核查。
经查,你在办理小孩上户和分户时,存在资料不全问题。在提供相关资料后,沣东派出所已为你办理了分户手续。
五、莲湖区工农路融锦尚都小区乱收费问题 留言原文:2014-10-15 15:43
尊敬的娄省长,您好:我是莲湖区工农路融锦尚都小区的一名业主,该小区物业公司长期存在乱定价,乱收费的现象,具体如下:1、物业费用按1.5元最高标准、电梯费按1楼0.4元(按楼层增加)最高标准收取,收取6元/户垃圾费,在此之外还收取“共公能耗费”0.35元/平方/月。2、小区按一级物业标准收费,但物业服务远没有达到一级标准,未公示资质等级,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所有收费依据及标准(均没有备案)。3、物业未将小区业主资料在驻地派出所备案,并推诿。
以上,小区业主认为极不合理,经多次和物业公司协商、并反馈物价局相关部门,均无法得到解决,万般无奈,恳请反映给政府领导,希望能够得到解决,感谢!
承办单位:西安市政府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西安市政府核查。
经查,融锦尚都小区由西安融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物业服务为西安太和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具有二级物业管理资质。
1.关于物业费问题。根据有关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具有三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可以提供一级服务。太和兴物业公司在市物价部门进行了物业收费备案,办理了收费证,执行一级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每月每平米收费1.50元,符合相关规定。
2.关于垃圾费问题。根据西安市有关规定,城市居民以人为单位,按月由个人交纳每人每月2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市物价部门已责成该物业公司重新核定小区常住人数后按人收费,对已按每户每月6元收取的费用,在核算后实行多退少补。
3.关于电梯费问题。根据省上有关规定,有电梯的楼宇,电梯运行能耗费、年检费另行据实收取,并定期公布收支情况。市物价部门已责成该物业公司对电梯运行能耗装表计量,经重新测算后将结果向业主公示。对已收取的费用,在核算后实行多退少补。同时要求今后对电梯费用单独列账,并定期公示。
4.关于公共能耗费问题。根据西安市有关规定,户表改造后,住宅小区公共用电部分所耗电费,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小区全体业主按面积分摊。市物价部门已责成该物业公司对公共用电部分分表计量,重新测算后向业主公示。对已收取的费用,在核算后实行多退少补。同时要求该公司对公共用电单独列账,并定期公示。
5.关于业主资料备案问题。因融锦公司未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大证登记,目前小区业主暂不能办理落户手续。对此,莲湖区政府已责成该公司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以方便业主落户。
西安市、莲湖区相关部门将继续跟踪督办,切实抓好相关整改事项落实工作。(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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