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9日陕西省省政府集中答复3条网民留言

09.10.2015  11:40
 

  一、延安市嘉丰幼儿园违规办学 留言原文:2015-07-07 14:52

  尊敬的娄省长:延安市嘉丰幼儿园管理混乱,不能遵循幼儿园办学规律,出现诸多违规办学行为,恳请领导彻查本人反映的以下问题:

  一、该幼儿园除收取正常的学费和三餐费外,2015年上学期收取书费206元,书籍是否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新华书店渠道,请领导督促相关部门彻查。

  二、该幼儿园2015年上学期为学生订制两套校服,共计298元,生产商在不在延安市教育局规定的符合标准的8个厂家之内,请领导督促相关部门彻查。

  三、该幼儿园利用每周二、三、四下午延长一小时的时间为学生组织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收取费用500元。虽然当时征得家长同意,但活动环境相当恶劣,好几十个孩子在不到100平米的封闭大厅活动,旁边是唯一的厕所,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请领导督促相关部门彻查。

  四、该幼儿园随意收取费用组织学生和家长外出,如收取300元费用组织去甘泉崂山,这样的外出是否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请示并获得批准。(希望该幼儿园在回复娄省长的时候不要说是“家长委员会”收的钱,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陕教基二〔2013〕16号)中指出严禁以家长委员会组织活动),请领导督促相关部门彻查。

  五、该幼儿园开学前购买一台饮水机花费10000余元(不是确切数字),按人头给学生摊派费用,此饮水机不为学生所用,收费也未告知家长,请领导督促相关部门彻查。

  六、该幼儿园每层楼只有一个卫生间,经常看到几十个孩子排队上厕所,这样的设施能否达到创办幼儿园的标准,请领导督促相关部门彻查。

  七、部分问题有家长已经向有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未达到正面回答,园内领导公开说他们根本不害怕反映。这其中的原因到底是什么?请领导督促相关部门彻查。

  尊敬的娄省长,延安市城区公办幼儿园较少,大多数孩子必须在民办幼儿园就读。但民办幼儿园也是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既然批准就该严格管理。孩子是未来,如此混乱,怎么能看到下一代的希望!

   承办单位:延安市政府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延安市政府核查。

  经查,嘉丰幼儿园违规收取幼儿书费、办兴趣班问题属实,对此,区教育部门已责令其将所收费用全部退还家长,并立即停止办兴趣班。该园校服在市教育局规定的厂家采购,实行自愿购买原则。自来水净化设备安装费用为园方投资,未发现给学生摊派情况。未收费组织学生和家长到甘泉崂山搞活动。在今年暑假期间对卫生间进行了改造,增加了便池和坑位。针对该园存在问题,区教育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对该园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该园负责人做出书面检查,取消该园当年评优资格。

   二、南郑县梁山镇石拱村饮重污染水 留言原文:2015-06-28 19:06

  位于梁山镇街的石拱村村民及企事业单位群众至今饮着10深的压水井水,水质淡黄,水瓶  水壶布满黄垢,马桶、浴盆、地板广生黄斑,而且不易清除。就这种重污染水,村民已饮用了几十年,经济条件好的村民吃着过滤水矿泉水。一个1400多人的村庄,每年  各种癌症病人达10多例,而且逐年增长。曾部分村民上诉市、县、镇政府,不了了之。求求省政府,救救石拱村!

   承办单位:汉中市政府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汉中市政府核查。

  镇政府已与市城投公司协定,将大河坎自来水管网延伸到你村,在年底前完成供水管道铺设,彻底解决村民安全用水问题。

  三、关于城镇低保 留言原文:2015-06-16 14:23

  您好!我2002年考上学后户口从商洛商州区农村转为城镇居民户口,现在落户在商州区城关镇。多年来自己一直在外打工,没有稳定正式的工作,常年身体有病,家中一贫如洗。没有办理任何社会保险等保障。且各项条件均符合符合申请城镇低保,但所在社区多次将我的申请材料递交给区民政局,但区民政局均已考上学而转为城镇户口的贫困人员不能享受低保政策。请问:此做法是否合理?

  承办单位:商洛市政府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商洛市政府核查。

  你目前户籍所在地为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东关社区,常住地在商州区大荆镇。根据相关规定,你可在户籍所在地开具相关证明后,向常住地提出享受低保申请,民政部门将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