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副主任岳喜栋来我厅开展取水许可及水资源费征管立法后评估调研工作

01.12.2014  10:18

            11月28日,省法制办副主任岳喜栋带队到省水利厅开展《陕西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取水细则》)及《陕西省水资源费征收办法》(以下简称《征收办法》)立法后评估调研工作。省水利厅副厅长薛建兴,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会上,省水利厅汇报了《取水细则》及《征收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修改意见建议,相关处室、厅直单位负责同志对两部规章近年来的实施情况交流了意见和看法。大家一致认为,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是《水法》和我省水法实施办法确定的水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也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取水细则》、《征收办法》的颁布实施,对我省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实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促进作用,为破解我省水资源瓶颈制约,助推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建设“三个陕西”提供水资源支撑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务院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推行,我省两部规章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优先、统筹兼顾、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想已不相适应,与执法重心下移、进一步简政放权的行政管理体制要求不相适应,与国务院制定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不相一致,急需对《取水细则》、《征收办法》进行修订,出台《陕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岳喜栋对我省近年来依法治水管水及水利立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对《取水细则》、《征收办法》两部规章进行修订很有必要,要求尽快完善立法后评估工作报告,提出修订意见,争取将修订工作纳入明年立法计划。

          薛建兴指出,相关部门要按照调研组提出的要求,尽快完善立法后评估报告并报省法制办,要集中人力和精力,做好协调,尽快拿出修订初稿,配合省法制办启动新规章的修订工作。

          厅办公室、规计处、政法处、财审处、水资源处、农水处、供水处、水电处,省江河局、省水文局、省地下水监测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及有关专家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