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四项措施控制机动车污染
12.08.2015 10:03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杨凌2015年一季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仍居关中五市一区第一名,截至6月30日,二级以上优良天数达137天,较去年同期增加34天。为促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示范区铁腕治污,采取四项措施控制机动车污染。
一是控制机动车增量。采取强硬措施防止杨凌示范区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度增加,公安部门限制外地车辆在杨凌挂牌注册,控制机动车保有量。
二是狠抓机动车污染治理。扎实推进机动车淘汰,严格落实省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和示范区《关于提前报废老旧机动车拆解补贴实施办法》,推进老旧车和黄标车拆解工作。
三是提升燃油品质。环保部门联合质检、经贸等部门对油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不合格油品销售行为,确保区内加油站供应符合国Ⅴ标准汽柴油。
四是加强机动车辆环境管理。严格实行黄标车、无标车区域限行,在限行区域路段设立了环保限行标志牌,限制尾气不达标车辆在限行区上路行驶。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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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2015 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