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法院:网络查控助力执行结案十二件

05.11.2015  17:19
        陕西法院网讯    11月4日,杨陵区人民法院利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一天执结12案。

        康明等12人与陕西某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经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审理,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合计95917元。判决生效后,债务人未在指定期限内主动履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立即运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进行被执行人开户查询,查询结果及时反馈被执行人有存款可供执行。因被执行人开通网银服务,执行局决定立即执行,遂划拨其存款95917元。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立案执行仅两天即得到兑现。

        自“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开通以来,杨陵法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查控、及时处置被执行人财产,有力地提高了执行效率,同时对债务人起到了必要的执行威慑,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