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果蔬贮藏百库工程项目自查整改的通知

25.01.2016  10:47

各设区市农业、农机局(委、中心),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林局、农机中心:

果蔬贮藏百库工程是整合中省财政资金,重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鲜活农产品贮藏能力的强农惠农补助项目。自2011年实施以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批复建设项目700多个,新增贮藏能力70多万吨,有效缓解了农产品保鲜贮藏能力不足的问题,为提升果蔬贮藏水平,增加农业附加值,保障农业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审计、工作检查和群众来信中发现,百库工程在实施中还存在一些漏洞和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百库工程项目建设,保障惠农资金安全,省农业厅决定,组织开展百库工程项目自查整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整改范围

2011年以来批复建设的已竣工验收的百库工程项目。

二、自查整改依据

各年度省农业厅、省财政厅项目资金批复文件;项目建设方案及批复文件;项目初验、竣工验收文件;资金兑付文件、票据等。

三、自查整改方法

自查整改工作以市为单位进行,在县级逐项目全面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由各市农业、财政、农机部门组成抽查整改小组,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重点抽查,深入项目建设地点,对照相关文件,逐年逐项进行核查。现场确认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果品贮藏百库工程核查表》(见附件)。

四、自查主要内容

(一)建设地点是否相符。

(二)建设主体合作社、承建企业是否相符。

(三)总库容是否符合要求。

(四)各项目主要设备(制冷、气调)是否符合批复设计方案要求。

(五)项目是否属于新建项目(项目计划下达前已建成运营的视为非新建项目)。

(六)有无套取项目资金的行为。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相关农业、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配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抽调专人,集中时间,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要以本次自查整改为契机,对当地项目实施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检查分析,既要总结经验,更要查摆和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二)认真整改。要强化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限期督查整改。对涉及项目变更的,要完善变更程序;对管理资料不全的,要补齐档案;对存在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要依法追回;对涉嫌违法的,要按照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同时,要针对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程序,提出加强监管的措施,规范项目实施行为,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三)加快进度。对2014年已竣工验收的百库工程项目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加快资金兑付。对2015年前尚未验收的项目要加快实施进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竣工验收。

(四)认真总结。自查整改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总结,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果品贮藏百库工程核查表》,于2016年2月29日前报省农业厅、农机局。

      联系人:王福堂    电话:02962822214

附件:农民专业合作社果品贮藏百库工程核查表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