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五措施保障药品三统一规范运行

27.05.2015  10:04
 

  今年,柞水持续强化药品“三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药品三统一规范运行,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等问题。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对基本药物使用、药品“三统一”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咨询和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公众合理用药意识和用药能力,引导群众转变用药观念,形成科学合理的用药习惯,不断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和人民群众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三统一”政策的认识水平,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合理、安全使用。

  二是加强培训检查。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积极推行临床药师查房、处方点评等制度,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努力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率,推动药品“三统一”工作再上新台阶。定期开展督导与随机抽查,发现配备和使用非网采非统一配送药品,一律予以没收,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是加大本地药企采购力度。将每月采购使用情况作为评比通报和表彰奖励的依据,进一步扩大对盘龙、欧珂、香菊、必康四家当地药品生产企业产品的采购使用力度。积极引导医务人员优先使用当地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医疗机构及时调整用药计划,申报采购药品计划时优先遴选申报当地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配送公司优先组织配送当地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

  四是强化货款结算。进一步规范网上药品采购操作流程,进行验收入库、网上结算操作,在收到配送企业出具的药品发票,核对无误后,严格遵守“及时支付”原则和“不得超过30日”的规定,及时结清货款。由于配送入库、企业开票、财务转账等因素导致不能做到30天结算的,60天内必须结清药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五是严格执行考核补助制度。采取日常抽查和季、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及对当地药品生产企业产品的配备采购使用等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季度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对考核不达标的,按比例从经费中扣除。(郑光子)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