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四举措”规范种子市场保春耕
21.03.2015 11:07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一是规范经营资质。严格规范种子经营主体资质,对全县种子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假借“科技下乡”、“厂家直销”、“送货下乡”等名义走村串户销售种子的不法游商,坚决取缔无照和超范围经营种子等违法行为。
二是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经营户规范自律,建立种子经营户专项台帐,按照“区域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由监管人员包抓到户,切实落实种子商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和质量承诺等自律制度,实现监管关口前移。
三是加强查处力度。加大种子检查力度,对上市种子的名称、商标、规格、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生产厂家等进行对照检查,严禁包装标识不全、警示说明不详、仿冒知名商标以及伪造产地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的种子上市销售。
四是强化质量抽检。以种子批发企业、销售大户和主销品种为重点,开展种子质量抽样检验,及时退市出苗率、成活率低下和不宜在当地耕种的种子品种,最大限度降低农民春耕生产风险。(柞水县 刘康)
责任编辑:良言 审核: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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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3.2015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