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实施电子商务“1138”工程

14.08.2015  08:12
    近日,柞水县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电子商务“1138”工程,推进全县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力争到2017年底,全县电子商务基本普及,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亿元,交易额年均增长30%以上。
  该县电子商务“1138”工程主要是:成立一个中心即柞水县电子商务中心,建设一个园区即柞水县电子商务孵化园,打造销售电商、民生电商、扶贫电商三大品牌,推进产业发展、平台建设、人才培育、营销宣传、物流配送、主体扶持、智能网络、金融优化八大工程,初步形成符合柞水实际的产业政策健全明晰、管理体制合理高效、配套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完善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格局。(王锋)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