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对黄标车限行
24.11.2014 20:24
本文来源: 古汉台
古 汉台 网11月24日讯 (朱恢军 贺瑾)近日,柞水县发布通告,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对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实施限行管制。
为了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该县自11月6日起,对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实施限行管制,限行时段为每日早7时至晚22时,限行范围为城区北三叉路口以南、南三叉路口以北区域(过境路除外)。自2015年1月1日起,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禁止在城区境内上路行驶;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禁止在城区内通行。外地机动车进入柞水县境内按通告规定执行。为了确保实效,柞水县环保部门负责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宣传和核发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的交通管制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环保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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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1.2014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