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法检两院“一把手”审案 践行阳光司法新理念

05.11.2014  18:04
        陕西法院网讯    11月5日,一起盗窃案在柞水法院开庭审理,法官指挥庭审,检察官和律师依序发言;而其实这又是一起不普通的庭审,因为担任该案审判长是该院院长赵艺,出庭支持公诉的是县检察院检察长马春景。据悉,由“两长”共同参与审理案件,在该县还是首次。

        虽然是一起看似简单的盗窃案,但是其中证据错综复杂,“两长”庭前做了充分准备。庭审中,检察官逐一出示了被告人李某的五次犯罪证据,证据确凿充分,被告人当庭承认其犯罪事实;审判长未轻信被告人辩称其妻病重故而盗窃的理由,讯问被告人案发前生活状态及行动轨迹,向检察官询问了被告人有无不良恶习,最终被告人承认了他因好赌且家境困难因而盗窃的事实。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因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处罚金5000元,没收作案工具手机一部。

        由院领导直接参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审理,一方面零距离接触审判一线工作,能有针对性地提高审判管理水平;另一方面院领导亲自审案,贴近社会,真正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并将对全院法官在庭审驾驭能力、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庭审质量等方面起到示范和促进作用。

        该院表示,今后每位院领导都要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且是疑难复杂案件,让院领导办案成为常态化,让阳光司法的理念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