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法院发出首份“微信传票”

15.09.2015  16:16
        陕西法院网讯    “某某某你好,经征得你同意,现将开庭传票向你发送,请确认收悉后回复。”9月14日16时10分,柞水法院刑庭法官手指轻轻一点,即向远在湖北的当事人发出该院首份“微信传票”。不到半分钟时间,对方立即回复:“我已收到传票并记下开庭时间,将准时到庭,谢谢法官。”这是柞水法院刑庭法官向一名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成功送达开庭传票的情景。

        据了解,“微信传票”所涉案件是一起9车连环相撞的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涉案当事人近20人,考虑到大部分当事人及肇事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外市和外省的实际,办案法官在征得受送达人的同意后,与受送达人互加微信,采用微信发送开庭传票的方式,已成功向7名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完成送达,获得了当事人的纷纷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