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上半年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239起
今年以来,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为全省追赶超越和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保障。
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文,组织单位45名干部职工花费公款前往附近景区参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淳化县科技局局长杨小成私车公养和公款报销个人支付费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今年“五一”、端午前夕,省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起到强大震慑作用。
紧盯公款吃喝潜入地下问题,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省纪委抓住关键时间节点,扭住“四风”不放,抓早抓小,在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同时,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上半年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64起,处分1271人。
在3至5月开展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检查行动中,省纪委立案查处了派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原组长郑东平,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副局长、省接待办原主任杨锦等11名领导干部公款吃喝问题。同时期各级查处问题592起,处理731人,公开通报曝光114起269人。其中包括碑林区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薛关文违规收送礼品问题和西安市国资委违规发放福利补贴问题。对他们的坚决查处,强化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加大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旬阳县矾石村村委会原主任马治良,虚报套取侵占陕南移民搬迁补助资金,被开除党籍;绥德县四十里铺镇付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李增高违规将自己纳入贫困户系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眉县第二坡村党员冉安卫散布与脱贫攻坚政策相违背言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省纪委网站公开曝光扶贫等各类民生领域腐败问题已成为常态,上半年累计通报553起。
今年以来,陕西省不断加大对扶贫等民生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抢占掠夺等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从公布举报电话到打造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从建立专项统计系统,对各级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和季度考核点评,到对工作滞后的提醒督促,对执纪偏软的约谈问责,对胆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一律严惩不贷。上半年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239起,处分1330人,移送司法机关32人。(陕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