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柱赴宝鸡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08.09.2015  10:54
      9月6日至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柱率执法检查组,赴宝鸡太白山景区游客服务中心、眉县西柿林村、众信汽车销售公司和经二路开元商城等单位,通过查阅消费维权投诉站登记台账、听取企业及基层工商所情况介绍和市县两级工作情况汇报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李金柱指出,要高度重视“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业务学习,提升执法队伍依法履职能力,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要以法治思维营造贯彻落实的良好环境,强化重点领域企业从业人员的专题法律培训,加强行业自律,注重依法处理消费纠纷,推进建立处理结果第三方评估机制,形成全社会依法维权的大格局;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网络传播和移动通信等手段,创新宣传方式和监管方式,建立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信息传送处理机制,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         (陈卓珂    耿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