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全国核酸日检测能力484万人份 实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
今天(8月5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卫生健康委负责人介绍提高新冠病毒检测能力有关情况。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7月末,全国核酸日检测能力484万人份,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4946家,检测技术人员3.8万余人已累计向全国各级医院、疾控中心、检测机构、海关口岸等发送试剂近2亿人份,设备1.2万余台。保障完成了1000万人检测的武汉大会战,1000万人检测的北京攻坚战,黑龙江、广东、上海等外防输入的常态化阵地战,新疆、大连等近日聚集性疫情检测的应急突击战等需求,实现了“应检尽检”“愿检尽检”。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一是推进检测能力建设。 在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范前提下,确保秋冬季前实现全国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各级疾控机构及县域内1家县级医院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同时,统筹利用疾控、医疗和第三方检测等机构,加强机动检测力量建设,在疫情暴发初期能够快速调度,结合当地检测力量,尽快完成检测任务。 二是加紧检测人员培训。 由国家和各省疾控中心、临床检验中心等组织开展核酸检测技术培训,满足不断增加的检测能力建设需求。 三是加快科研攻关和审评注册。 加快快速检测产品研发进度,创造应用场景条件,帮助产品尽快获批使用。研发检测时间短、灵敏度高、操作简便的产品,提升检测准确率和效率。同时,推动抗原检测和其他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攻关,进一步丰富检测筛查的技术手段。加强审评注册早期介入,推动更多新产品进入应急审批通道,缩短产品上市时间。 四是加强检测试剂和设备生产保障。 帮助企业稳产扩产,引导企业持续优化供应链结构,不断提升产品性能。进一步发挥医疗物资保障调度平台作用,加强产需对接。按照医疗机构和海关系统能力建设需求,协调企业抓紧组织生产,全力做好供应。各有关方面要加强对研发和生产等环节的资金及金融支持,为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做好充分保障。
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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