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中院去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209件
今天(2月19日)上午,宝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孙渝安代表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孙渝安在报告中提到,2015年,全市法院在宝鸡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按照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推进平安宝鸡、法治宝鸡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全年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209件,审、执结3900件,同比分别上升5.38%和13.17%;全市基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8817件,审、执结27527件,同比分别上升23.41%和31.94%。
充分发挥刑罚惩治和预防功能,增进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市法院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843件,审结1683件,同比分别上升0.16%和5.12%。判处罪犯2278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刑罚的188人。
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157件,公开审结了白某等3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毒品案件267件。依法严惩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盗窃、诈骗案件515件。审结危险驾驶案件65件,引导机动车驾驶人员提高安全、文明驾驶意识。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依法审结贪污贿赂和渎职案件71件90人,有力地推进了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传销、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案件36件46人。高度重视非法集资案件审理,公开稳妥审理了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圣得康”、陈仓热力公司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6件,以案说法开展法制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强化人权司法保护,严格执行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排除非法证据,防范冤假错案,对1名公诉案件和16名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宣告无罪。
打造精品案件,宝鸡市中院办理的美国大陆管理有限公司诉陕西济生制药有限公司解散纠纷一案,被省高院评为年度优秀案例一等奖,并入选《中国法院2015年度案例》,为全国法院办理公司解散类纠纷起到指导和参考作用。(记者 鲁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