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省院案管办主任一行来院调研指导案管工作
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案管办主任丁鹏敏与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办主任师成明一行,到洛川县人民检察院调研并指导案件管理工作。
丁鹏敏一行首先对该院的受案大厅及赃证物保管室进行了实地查看,其次对该院案件管理业务工作的开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等方面做了详细的了解,听取了该院当前案件管理工作的主要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汇报。
座谈会上,在全面听取该院分管领导的工作汇报并与该院案管部门相关同志交流之后,丁鹏敏对如何进一步做好案管工作,切实发挥其监督作用提出具体要求: 注重案管工作的职能定位。 司法体制改革后案件管理部门的重要性将进一步加强,在管理方式上做好更深、更有效的探索工作,强化管理、参谋职能,为领导的决策服务。 案管部门必须全面履职。 着力加强各项监管工作,做到不越位、不缺位,流程监控要以通报的形式展现,有效树立案管内部监督的形象和权威,进一步加强案件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把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 进一步加强案件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工作。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检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的举措,体现了检察执法观念的转变,要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提高到战略任务的高度。 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检务公开的核心就是案件信息公开,但同时要正确处理案件信息公开与案件保密的关系,要打破检察机关的神秘感,全面、依法、及时、规范公开案件信息。
师成明在座谈中指出,今年以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很多经验和做法是值得学习和借鉴的。但是,在工作中要不断拾遗补缺,进一步深化认识,以开展司法规范化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在检察业务上深入查找自己的问题并加以改进,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办案全程监控和动态监督,落实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等制度,切实保障执法办案的规范化。
(作者:洛川县人民检察院 王建辉 赵玉玉 编辑:贺军)